- 第2節(jié) 人性的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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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親證
施京吾
西蒙·維森塔爾在《劊子手就在我們中間》一書的結(jié)尾回憶到,黨衛(wèi)軍經(jīng)常以譏諷的口吻訓誡集中營的囚犯:“不管這場戰(zhàn)爭如何結(jié)束,我們都贏得了對你們的戰(zhàn)爭。你們沒人能活下來作證,就算有人能幸存,世界也不會相信他的話。歷史學家們可能會懷疑、討論和研究這些問題,但他們無法定論,因為我們會毀掉所有證據(jù),連同你們一起!袪I的歷史將由我們來書寫!
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對于那些已命喪集中營的約七百萬猶太遇難者,納粹政權(quán)確實取得了絕對性勝利,這些死去的人,沒有任何可能為自己的悲慘遭遇進行哪怕一個字的控訴,他們在另一個世界永久地沉默了。而錯誤、并且是徹底錯誤的另一半是——集中營的歷史沒有由他們來書寫:納粹黨高估了自己遮蔽人類理性和認知的能力,也低估了人類心靈的堅忍不拔和良善意愿。納粹政權(quán)被摧毀不久,集中營的罪惡便大曝天下,巨量的材料揭露了納粹黨在集中營里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令人瞠目結(jié)舌、不寒而栗。我手頭即有一本1951年出版、介紹納粹在集中營進行大屠殺的小冊子。這本出版于60年前的印刷品,現(xiàn)在看起來,它的印刷質(zhì)量是粗劣的,內(nèi)容也不夠詳備,遠不如現(xiàn)代出版物精致和充分,但歷史影像依然歷歷在目:集中營的營房、成堆的猶太女人毛發(fā)、高大的焚尸爐、焚燒尸體時升騰起的滾滾濃煙以及奄奄一息的幸存者。這一切,我們看得見,看得如此清晰,如此真切。這本小冊子的出版,距德國法西斯的覆滅不過短短6年的時間。
現(xiàn)在,我要說的是另一部關(guān)于集中營的作品。
意大利作家普利莫·萊維也是集中營的幸存者,他在被抓進集中營之前是一位化學家,因參加抵抗運動,被捕后成為集中營的囚犯之一。二戰(zhàn)后他成為一個作家,寫過多部反映集中營生活的著作,其中《被淹沒和被拯救的》在我閱讀過的諸多關(guān)于集中營的材料中具有獨特分量,他甚至被稱為意大利“國寶級”作家。該著不僅是對集中營罪行的見證,同時也是對“人的行為及其道德理由的倫理思考”,斯所謂——人性的親證。
人性的飛地
作為一名化學家,普利莫·萊維具有一定專業(yè)技能,因此成為集中營里囚徒中的“特權(quán)階層”,有幸躲過死亡并熬到了解放,他能夠“通過更好的角度去觀察集中營……有著廣闊的視野”!侗谎蜎]和被拯救的》與其他回憶錄的區(qū)別在于,作者提供了一個特殊的視角:“極端體驗下的記憶——受傷或施加傷害!蓖ㄟ^對集中營里暴行的立體透視、通過對人性的層層剝離,揭露了極權(quán)主義反人類罪行的極端殘酷性。在這部并不算巨著的著作中包含了巨大的信息量,涉及在集中營里可能發(fā)生的許多層面。這種結(jié)構(gòu)性解剖,表現(xiàn)了普利莫·萊維對歷史和人性的深切關(guān)懷。
集中營就是一座提供犯罪的場所,罪惡,在這里是種常態(tài),在眾多反映納粹黨統(tǒng)治的作品里,各種慘無人道的罪惡行徑屢見不鮮。但如此滔天罪行又是如何產(chǎn)生的?為什么集中營會成為人性的“飛地”?它遠遠脫離了一個人所應(yīng)該具有的正常情感,在這樣一塊人性的飛地里,我們無法看見一個正常人所具有的哪怕一絲一毫的同情、憐憫和善意。
除了納粹集中營,我們還見過索爾仁尼琴筆下的古拉格,楊顯惠筆下的夾邊溝,還有新近出版的嚴祖佑先生的《人曲》。在這些關(guān)押“犯人”的地方顯示出許多相似之處:對虛構(gòu)“真理”虔誠但無聊的忠誠、對囚徒的殘暴統(tǒng)治、對死亡無與倫比的漠視,但不論是古拉格還是夾邊溝,或者是嚴祖佑先生親身經(jīng)歷過的監(jiān)獄和勞改農(nóng)場,它們與納粹集中營依然還有本質(zhì)的不同:后幾者固然殘酷,但都不是以死亡為目的的,因此又叫“勞改營”,對囚犯進行“勞動改造”。納粹集中營則被叫作“滅絕營”,是以滅絕為目的的。
種族滅絕,是納粹政權(quán)對猶太人的基本態(tài)度,因此罪惡的產(chǎn)生,必然地與這種態(tài)度聯(lián)系在一起:死亡是猶太人所必須面臨的唯一結(jié)果——這是一個絕對性的后果,若非意外,任何一個囚徒都別指望活著走出集中營;钪,完全是一個計劃外的事情。
集中營里的囚徒究竟是一些什么人?他們不是“典型的囚犯”,絕大多數(shù)都是生活中的普通人,僅僅是因為是猶太人,就被抓進集中營。由于自己的種族屬性不得不成為囚犯的,這是人類歷史的邪惡創(chuàng)造。他們和我們一樣,既沒有與生俱來的惡行,也沒有天然的優(yōu)良品質(zhì)和凜然大義,卻突然在一夜之間被剝奪了作為一個“人”應(yīng)當具有的所有正當性,為了活下去——而且僅僅為了多活一天或者兩天,只有把自己變得丑惡或者更加丑惡。當“活著”成為唯一爭取的目標時,人性被排除在人的屬性之外,正義再無立錐之地。如此,就意味著集中營里必然會展開一場囚徒與囚徒之間的生存競賽。
既然所有的囚徒只能面對死亡,“人性”,不論對于黨衛(wèi)軍還是對于囚徒,都顯得是一種毫無必要的多余。
來自管理者的迫害
以種族滅絕為目的建立的集中營,所建立的是這樣一種體系:“集中營復制了極權(quán)政體的結(jié)構(gòu),盡管規(guī)模較小,但特點更加鮮明,在它的內(nèi)部,所有的權(quán)力自上而下委任,而下層對權(quán)力的控制幾乎是不可能的!边@個體系所要達到的目標是:第一,奴隸般的工作;第二,清除政治對手;第三,實施具體的滅絕行動。集中營里的一切罪行,都是圍繞這三個目標展開的。
迫害首先來自納粹黨集中營的各級管理者。
黨衛(wèi)軍們?yōu)榱嗽陧暱讨g立即壓制住新進囚徒可能具有的抵抗意識和尚未喪失的組織能力,摧毀囚徒的人格和自尊是集中營的首要任務(wù)。這些新進囚徒只要跨進集中營就會立刻遭到一頓暴打。萊維將這套邪惡的儀式稱為“進入儀式”。這僅僅是暴力的開始,隨后暴力就會得到毫無節(jié)制的放大。
一般情況下,人類使用暴力總是為達到一定的目的,不論它的性質(zhì)是否合法,是正義或者非正義的。納粹集中營的暴力卻完全喪失了目的——他們可以在任何場合、任何狀態(tài)下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
在拉文斯布呂克集中營,有一批女囚被強迫從事一種沒有任何意義也沒有任何價值的勞動:在七月的烈日下,女囚們站成一圈,每人前面都有一堆沙堆,她們的任務(wù)就是把自己前面的沙堆鏟到右邊的沙堆上,依次像擊鼓傳花一樣,永無休止地鏟下去。面對這樣的“工作”,智力和想象力不再是人類的必要屬性。
對囚徒人格的摧毀是多重的,除了肉體的懲罰,還有精神和信仰的羞辱:納粹黨不是把囚犯的編號用布片縫制在囚服上,而是直接刺在肉體上,男人在小臂的外側(cè),女人在小臂的內(nèi)側(cè),每個人,“包括剛出生的嬰兒”都要刺青。這種行為具有雙重意義:其一,只有動物才會直接在肉體上烙跡進行編號區(qū)分,猶太人在納粹眼中和動物無異,甚至不如;其二,是對猶太傳統(tǒng)信仰的摧毀,在《摩西法典》中,刺青是被禁止的。盡管不少猶太人,尤其是西歐的猶太人,很多都放棄了猶太教信仰而皈依了基督教,但這一舉動無疑是重復納粹的觀念:猶太人是不可同化的,有著與生俱來的罪惡,滅絕是唯一的結(jié)果。
萊維將此稱為“無用的暴力”。無用,卻成為集中營最平常的犯罪。戰(zhàn)后,特雷布林卡滅絕營的指揮官斯坦格爾交代,這樣做是“為那些任務(wù)的實際執(zhí)行人創(chuàng)造條件。讓他們有可能去做他們正在從事的工作”。也就是說,在死亡之前損害受害人的人格,從而減少兇手的負罪感——這是他們使用暴力的唯一作用。
囚徒之間的相互迫害
這種為暴力而暴力的迫害,摧毀了囚犯的尊嚴和意志,使囚徒們喪失了基本的羞恥感,導致囚徒們的內(nèi)部傾軋和自我迫害。
通常,我們總是以一個“他者”的眼光去看待集中營里的一切,這是一個絕對的二分世界:統(tǒng)治者和囚徒。納粹黨、黨衛(wèi)軍是邪惡的、殘忍的,而囚徒是善良無辜的。這幅景象并不能準確地反映集中營的全部圖景,萊維以自己親身經(jīng)歷糾正了這樣一個帶有普遍性的錯誤認識:“與那些理想化的傳記和模式化的辭藻恰恰相反,壓迫越殘酷,被壓迫者就會表現(xiàn)出越廣泛的合作意愿!痹谇敉脚c囚徒之間也存在著“許多,可能是無數(shù)條混亂的戰(zhàn)線,橫亙在相互之間”。納粹黨通過權(quán)力的結(jié)構(gòu)分解,分化人的社會性,使每個人,即便處于社會或者某一群體中也只能以單子化、原子化的方式呈現(xiàn),人變得孤立無援,寂寞無助,很快導致精神性崩潰。這種孤獨感不是出自自我的性格選擇,完全是外在壓迫的結(jié)果。因而,暴力并不僅僅來自黨衛(wèi)軍的管理者和看守們,通常還來自囚徒自身——一群“老資格”的犯人。
集中營里有一批、但為數(shù)很少的“特權(quán)囚犯”——他們卻代表了“這幸存者中的大多數(shù)”,如利用掌管犯人食品配給的權(quán)力,通過各種巧取豪奪,將普通犯人尚不足維系生命的事物占為己有。任何一個受到盤剝和羞辱的囚徒,絕無反抗可能。一名被抓獲的游擊隊員在分湯時挨了打,他居然推搡了負責分湯的囚徒,于是另一幫犯人一擁而上,將這名游擊隊員的腦袋按在湯桶里活活淹死。萊維寫道:“當權(quán)力被少數(shù)人所掌握,去奴役大多數(shù)人時,特權(quán)就會出現(xiàn),并滋生蔓延,甚至違背權(quán)力的本意。從另一方面來說,權(quán)力通?v容和鼓勵特權(quán)!
為了活下去,還有一些囚徒與納粹采取了更加深入的合作,猶太特遣隊是一個典型案例。猶太特遣隊的主要工作就是操作焚尸爐,殺害自己的同胞,他們得到的所謂“特權(quán)”,僅僅是在這幾個月里能夠吃飽,但下場絕不好于已經(jīng)死去的囚徒——只不過死得更晚一些。黨衛(wèi)軍千方百計地使每個特遣隊員無法說出真相,在他們參與特遣隊一段時間后即遭到集體屠殺。奧斯維辛先后有12支特遣隊,無一逃脫例外。
而使用“特遣隊”還有一個更為惡毒的動機:讓受害人自己承擔責任。這樣,代表了納粹政權(quán)的施害者則可以借此消解自己的罪責。
有一位叫米克羅斯·尼茲利的匈牙利醫(yī)生,是一位著名的解剖病理學家,他在集中營里的任務(wù)就是研究如何同時殺死雙胞胎。他給萊維說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個16歲的小姑娘,在毒氣室竟然沒有被毒死,被特遣隊發(fā)現(xiàn)并救了下來。這原本是個人性靈光乍現(xiàn)的故事,但接下來就是令人發(fā)指的殘忍:特遣隊將此事匯報給了焚尸場的黨衛(wèi)軍軍官穆斯菲爾德,穆斯菲爾德自己沒有動手,而是命令手下在這個女孩的腦后一記重擊當場殺死了她。
可是,如何去譴責特遣隊的行為呢?特遣隊本身就是由犯人組成,救活女孩并不困難,困難的是讓她持久地活下去,特遣隊也沒有任何能力做到,而且,藏匿她也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所有被稱作為“人”的東西,都從根本上喪失了自己的本性。人與人之間的自相殘殺,體現(xiàn)了極權(quán)主義統(tǒng)治的罪惡特征。
戰(zhàn)后,這個黨衛(wèi)軍軍官被判處死刑,在克拉科夫被絞死。
無力的抵抗
此種狀態(tài)下,“不要理解”成為集中營的生存邏輯,試圖理解眼前發(fā)生的一切是件痛苦而徒勞的事情。當“死”是唯一結(jié)果時,怎樣活下去就成為集中營的唯一智慧,必須要用更多的精力、機智設(shè)法獲得一碗湯、一口粥,至于理解——去詮釋集中營為什么會如此、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樣的集中營,它遠遠不是彼時彼刻囚徒們應(yīng)該思考的,集中營是一個必須接受的現(xiàn)實,它所能討論的問題只有一個:死——如何死和在什么時候死。
同樣,我們也不能以一種日常生活狀態(tài)來看待集中營里發(fā)生的一切,比方,有讀者向萊維提出“為什么不反抗”、“為什么不逃跑”這類問題。
在極為苛刻的條件下,納粹斷送了囚犯們試圖逃跑的所有可能。這些囚徒來自歐洲的四面八方,盡管都屬于“猶太民族”,但他們卻早已是德國人、法國人、波蘭人、匈牙利人,不僅語言不通,經(jīng)過長途押運,絕大多數(shù)人不知道自己究竟身處何方。此外,無與倫比的饑餓,囚犯們在極強的體力勞動后,每天只能得到八百卡路里的攝入量,一個正常人,即便不從事任何活動的基本攝入量應(yīng)該是兩千卡路里。
盡管如此,反抗和逃跑的事情并非沒有,只是極少成功和微不足道。
1944年7月,有四百名來自希臘科孚的猶太人被招募進特遣隊,但他們無一例外拒絕了這份殺人的工作,于是被立刻送進毒氣室全部毒死。
三個月后,奧斯維辛的特遣隊爆發(fā)了唯一一次“絕望的反抗”,集中營五座焚尸爐中的兩座焚尸爐的操作人員,炸毀了三號焚尸爐,還與黨衛(wèi)軍發(fā)生了戰(zhàn)斗。但結(jié)果很簡單:不僅戰(zhàn)斗很快結(jié)束,所有逃跑的人全部被抓住,當場處決了450人。
特遣隊還是一批能夠吃飽、保持了一定體力甚至是戰(zhàn)斗力的囚徒,他們的下場也不過如此,而對于那些普通囚徒,幾乎完全不具有抵抗能力:“守備部隊的武力條件足以在幾分鐘內(nèi)鎮(zhèn)壓這些手無寸鐵的反抗者!
面對殘酷真相
挖掘真相永遠是一件殘酷的事,“真相”——那令人目瞪口呆的事實,遠遠飛出了我們想象的盡頭,對我們神經(jīng)產(chǎn)生了強烈的刺激。萊維說道:“重新挖開邪惡罪行的深淵,是一件既不容易也不愜意的事情。但我認為,這件事必須得完成,因為昨天犯下的罪行,有可能在明天重演,再一次施加到我們的子孫身上!
確實,這是必須完成的一個事情。任何一個國家,喪失對歷史的記憶,不僅可能重蹈覆轍,而且可能更加血腥、更加殘酷;任何一個政權(quán),如果不反省自己的歷史,甚至故意掩飾、刻意淹沒歷史的錯誤和罪行,拒絕改弦易轍,人們就有理由相信它還打算繼續(xù)重犯這樣的錯誤和罪行。事實證明,即便在罪惡之后,那些直接從事犯罪的殺人犯,那些最重要、最殘酷的職業(yè)劊子手們,如阿道夫·艾希曼、魯?shù)婪颉せ羲、威爾漢·博格、奧斯維德·卡杜克,對自己的罪惡行徑也百般狡辯、無恥抵賴,努力把對自己不利的罪行從記憶中清除出去,他們眾口一詞地為自己申辯道:“人們一直教育我們絕對服從、等級觀念和民族主義思想;我們被灌輸了種種口號,被儀式和游行沖昏頭腦;人們告訴我們,唯一的正義是我們?nèi)嗣竦倪M步,唯一的事實是領(lǐng)袖的指示……那些決定并不是我們做出的……所以我們不應(yīng)該為所發(fā)生的事情負責,也不應(yīng)該受到懲罰!
為了給自己脫罪,他們的回答有一個共同的本質(zhì)性傾向:我這樣做只是為了服從命令,就算我不這么做,其他人也會頂替我的職位,甚至做得更糟。但面對如此滔天罪行,有哪一種標準能夠衡量誰比誰做得“更好”?難道殺一萬人會比殺十萬人竟然具有了道德上的優(yōu)越感?“平庸的惡”會比“聰慧的惡”更值得諒解?
這群罪犯尚且如此毫無廉恥地為自己辯白,那些普通民眾呢?豈不是更有理由漠視這種赤裸裸的殘酷?萊維給我們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萊維出獄不久,于1947年出版了《活在奧斯維辛》一書,揭露了納粹集中營所發(fā)生的種種暴行。十多年后,該書被翻譯成德文在德國出版,在德國的銷售達數(shù)萬冊,平均每一千位德國公民就擁有一本《活在奧斯維辛》,但萊維在1961年至1964年間,僅僅收到四十封來信。在這少有的來信中,有些讀者卻對自己——作為一個德國人為何選擇希特勒進行了辯護。
其中一位T·H博士寫道:“然而,在1933年……所有溫和派都消失了,德國人只能在希特勒和斯大林之間做出選擇,國家社會黨和共產(chǎn)黨,兩黨的力量大致相等。因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發(fā)生的大革命,所以我們了解共產(chǎn)黨。希特勒對我們來說似乎可疑,的確,但兩害相權(quán),必取其輕。在開始時,我們還不能理解希特勒溢美之詞隱含的虛偽和背叛。”——這顯然是要說明,在德國、在集中營,有罪的僅僅是希特勒和納粹黨,普通的德國人沒有任何過失,也很無辜。萊維回信進行了駁斥。
萊維寫道:“你們最大膽的陳述是認為反猶主義在德國并不普遍。它一開始就是納粹主義的基礎(chǔ):它是一種神秘的本性;猶太人不能是‘被上帝選擇的人’,因為德國人才是。希特勒沒有任何一次演講、沒有任何一篇文章不著迷般地重申對猶太人的仇恨。對于納粹主義來說,反猶思想并不是邊緣化的,它是納粹主義意識形態(tài)的核心!笔聦嵰彩侨绱,猶太人在德國所遭受到的敵意比在歐洲任何一個國家都顯得尤為強烈,如恩格斯曾經(jīng)在《反杜林論》中批判的歐根·杜林,就寫過一本極具挑釁性的小冊子《作為種族習俗和文化問題的猶太人問題》中,呼吁滅絕全世界的猶太人。
正如我們所知道的一樣:萊維的駁斥并非出自對德國人的敵視,也不意味著強迫全體德國人共同承擔罪責,但T·H博士的信明顯在試圖通過對歷史的遮蔽,來消解作為一個德國人的罪惡感。我們固然能夠理解這種民族情結(jié),而對民族尊嚴的維護不太可能通過對歷史的扭曲、在對罪惡的沉默中得到。1923年希特勒啤酒館暴動失敗后,他在獄中所寫《我的奮斗》一書,早在三十年代初期就被一位書評家評價道:“用書面語言精確地寫下,如果他一旦掌權(quán)的話他要把德國變成為一個怎樣的國家,他要用德國的武力征服把世界變成為一個怎樣的世界……其露骨直率,令人毛骨悚然。”納粹上臺后所發(fā)生的一切,不過是對希特勒狂妄和罪惡世界觀的履行,希特勒從來沒有什么“溢美之詞隱含的虛偽和背叛”,他從來都是赤裸裸地表白自己的政治理念和對猶太人的態(tài)度。萊維對此評價道:“對于遵從魔鬼的人,對于認為有理由將一個人的罪行推諉與魔鬼的人,沒有任何教堂能夠?qū)捜菟麄兊淖。一個人必須親身面對自己的罪惡和錯誤,否則地面上的所有文明的痕跡都會凋萎,正如在第三帝國已經(jīng)喪失文明一樣。”文明——連同人性,在第三帝國成為一種極度稀缺的資源。
對未來的拷問
如果人們在擁有選擇權(quán)利的時候做出錯誤甚至罪惡的決斷,為了抽象的國家利益、所謂的民族感情而投身于罪惡,那就必須要為這樣的選擇付出代價。一旦等到極權(quán)主義者控制了全部國家權(quán)力,建立起集中營,手無寸鐵的血肉之軀不太可能作出有效的抵抗。為推翻希特勒的殘暴統(tǒng)治,全世界為之付出了沉重代價。
萊維對極權(quán)主義的控訴理性而強烈。此著一個更為重要的意義在于,他時時刻刻沒有忘記對現(xiàn)實的拷問:在相當意義上,《被淹沒和被拯救的》是一部寫給未來的書,萊維在書中多次對未來世界可能的專制和暴力提出了嚴厲警告:假如我們處于同樣的環(huán)境中,我們的良知、恥感、心靈,究竟有多大的承受力?猶太人在集中營里曾經(jīng)的種種遭遇,會不會被全盤繼承?我們會不會成為一場新悲劇中的角色?他寫道,類似納粹這樣的極權(quán)主義在未來“它可能發(fā)生,它可能發(fā)生在任何角落。我并非有意危言聳聽,也不能肯定它會發(fā)生;正如我在本書中所指出的,釋放納粹瘋狂的所有因素再次同時出現(xiàn)的可能性并不大,但不祥的征兆已經(jīng)在我們面前展開……由偏執(zhí)、對權(quán)力的貪婪、經(jīng)濟困難、宗教或政治的狂熱、種族摩擦而形成的暴力趨勢,幾乎沒有國家可以免疫。所以,我們有必要擦亮我們的眼睛”。
我以為,我們不能把集中營的恥辱、把大屠殺和極權(quán)的罪孽,僅僅看成是德國的或者是日耳曼的,不能將自己置身于歷史和世界之外,以一種旁觀者的眼光,木然地看待這種反人類的暴行。作為人類的一分子,我們不能一廂情愿地認為我們比另一個人、比另一個民族有著更高尚的人格、更偉大的情操,沒有誰會與生俱來地自動具有對金錢、對權(quán)力的免疫力;我們不大可能在一個毫無制約、充滿欲望的世界里練就一副金剛不壞之身。
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民族,喪失檢討自己心靈的能力是可怕的,這將喪失防范強權(quán)的能力,最終還將葬送自己。
《隨筆》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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