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節(jié) 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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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愿意別人叫我作家。作家其實是個很無聊的稱號,不是什么人都能成為“家”的。“家”是個很重的詞,有黃金感,沉甸甸的!
寫作者是一個很生活化、很隨意的詞。有些輕松,有些隨便,但終于放下心來,我只是一個寫作者。多好,多輕便!以文字為針,穿一些東西而已,心情好時就穿,不好時就放下。
我看過高更的一句話,“我立于深淵旁,卻不跌入其中”。這個畫家的風格非常異化,在那些大溪地的女人中,我看到一種原始、坦蕩、無所畏懼。好的畫家和好的寫作者應該是這樣,立于深淵旁,卻不跌入其中。冷靜而客觀,雖然在文字里很放縱——我欣賞這樣的人,在文字里很放縱跌宕,但生活中,很羞澀拘泥。
真正的寫作者應該這樣,她的內(nèi)心飽滿豐盈。但真實的生活中,很過分的羞澀或笨拙,羞于表達。人前寡言,低溫,淡定,對物質(zhì)生活要求不高,一直處于一種亢奮狀態(tài)——我想起卡夫卡。他是一個溫度極低的寫作者,一生在地窖中寫作,沒有愛人,沒有愛情,也沒有溫暖。這種自閉非常符合寫作的路徑,真正的寫作者,一定不喧嘩,不熱鬧,不拉幫結(jié)伙。
他只屬于內(nèi)心,很私人。
寫作的人最豐富。內(nèi)心里一片絢爛,像酒被發(fā)酵、被窖藏。真正的寫作者是老酒,時間越長,越有味道。那是一種很空靈的、很自我的、精神化的氣息,內(nèi)省,堅定,光芒,素色。
寫作,是內(nèi)部的事情。屬于自己的內(nèi)部,如一場洪水,淹沒,再淹沒。最終可以清醒過來?吹阶约旱奈淖,文字是妖嬈的舞蹈,隔絕于內(nèi)心。最夸獎我的一句話,我仍然記得:看一百字,我知道這是你的文字。這句話是對我最大的褒獎,好與壞,有特色就好。
文字是個江湖。我們把文字當成奴隸,讓它臣服于我們,表達我們,親近我們。文字讓我變得從容,變得風情,一步步蛻變成蝴蝶——我早年是一個沒有任何特點的孩子,我知道自己有多木訥。
是文字改變了我,我成為一個寫作者,表達著自己最豐碩的內(nèi)心,我的面貌因為文字都在慢慢地改變著……鏡子中那個女子,安靜,鎮(zhèn)定,有著淡然的目光,不遠不近,不熱不冷,人前寡言沉默,選擇一個人遠行……
敏感,脆弱……從繁復中找出最妥帖最唯一的詞——寫作者。他擁有一支千軍萬馬,他帶領(lǐng)它們,沖殺,在紙上,在自己的江湖里。他讓誰墮落誰就墮落,讓誰有愛情誰就有愛情……想想,哪有比一個寫作者更豐富?豹一樣的敏銳,一眼洞悉其中的悲歡。我翻看那些作家的照片,一張沈從文年輕時照片讓我驚愕。
那樣蒼?侦`的眼神,豹一樣,美,寒,卻透徹所有。那是我最迷戀的一張作家照片,因為年輕,因為彰顯了一種特殊的力量。但沈從文人前拘謹,不會表達。不會表達是對的,太侃侃而談不是寫作者,而是演講者,太伶牙俐齒亦是錯誤,生活上的木訥和笨拙恰恰托出寫作時的靈動和龐大。
寫作者有著質(zhì)地很好的張力,綿密、堅定、明凈、溫暖、猶豫、游移……
不陽光,不靠近,很自我。最成功的寫作者一定是彰顯了自己所有的個性,無盡的,無休的,把時間溶解在人生里,呈現(xiàn)出一些模糊的不確定的顏色。時間是個最好的溶劑,可以顯現(xiàn)出那么多真實和不真實。而寫作者,提供用文字校對時間的功能……把一些事件,把一些情緒,給予重新的組合。多好呀,多美呀。我愛上這些優(yōu)秀的抒寫,帶著自己固定的蒼老與天真,一步步地走向自己,又背叛自己。
寫作者死去,文字留下來永生。仿佛還魂記,再重新走進另一個人心里,在早春,在二月天里,讀到了沈從文,仿佛與他邂逅,是三十年代的鳳凰小城嗎?暮色蒼茫,我愿意是江邊等待的翠翠,在無垠的時光里,重新活一次。
在《蓮花》里,我看到這樣一句話:“寫作者不是一個喜歡運動及高談闊論的人,因為長久地坐著,身體的平衡能力會日益退化,相反,那么就要懷疑他工作的專業(yè)性!
馬爾克斯一生與眼疾做著斗爭,但他寫出了傳世之作《百年孤獨》。他說:“我們的命運并不可怕,因為它是不真實的,但它又是可怕的,因為它是不轉(zhuǎn)的,是嚴峻的……”
寫作者的內(nèi)心,如雨后的莊稼,時時處于一種焦慮和內(nèi)省——我喜歡那種茁壯,那種拔節(jié)的音,從體內(nèi)迸發(fā),有時充滿了對時間的拷問,有時瀕于墮落。我愿意做這樣一個寫作者,孤寒、低溫,遠離熱鬧與喧囂,以獨自的姿態(tài),獨自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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