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節(jié)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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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三歲看大,七歲看老”的魔咒
在研究心理生活的堅固統(tǒng)一性時,早期不能不考慮到記憶的功能與結構,這是不難了解的。我能夠證實早期作家的一些說法:絕不可以把記憶看成印象與感覺的聚集之處;印象的被保存,不是因為過去經(jīng)驗的持續(xù)或再發(fā)效應。在記憶的功能上,我們所看到的是同質(zhì)的心理生活的力量的部分表現(xiàn)──自我力量的部分表現(xiàn)。
焦急、憂慮、眼淚,對于生病的孩子一點幫助都沒有,反而會誘使他到疾病中去找好處。很重要的一點,任何對孩子有害但可改正的事情,都應該盡快予以改正,絕不可以有毛病會隨著成長而消失的想法。有些困難,是孩子在家中的地位引起的。在童年早期,家里如果有一人有優(yōu)先身份,不論有沒有強調(diào),常常會對另外一個造成不利的反作用。在同一個家里,有一個成功的孩子,常常就會有一個失敗的孩子,這樣出現(xiàn)的頻率高得讓人驚奇。一個比較活潑,就可能使得另外一個比較安靜;一個的成功,可能帶來另外一個的失敗。人常?梢钥吹皆缙诘氖,對于一個孩子以后人生的顯著效果。同樣地,偏心一個孩子,這經(jīng)常是很難避免的,就可能造成對另外一個的傷害,因為這樣會引起他的尖銳自卑感,以及隨之而來的所有可能結構的自卑情結。
從同樣家庭長大的小孩,想法都會一樣,這是種很錯誤的觀念。因為即使家里每一個人都有同樣的環(huán)境,同樣的教養(yǎng),但是孩子按照適合于自己創(chuàng)造力目標的方式去使用它們的影響。我們將可以看到環(huán)境對每一個孩子的效應會是多么不同。似乎也已經(jīng)證實的是,同一家庭的孩子既沒有同樣基因,也沒有同樣顯性的變化(phenotypic variations)。甚至在同卵雙胞胎的案例中,有關他們是否有相同的身體與心理結構一點,現(xiàn)在也有越來越多的懷疑。
長久以來,個體心理學是建立在先天的身體結構這一事實上,但是它已經(jīng)證明“心理結構”只有在孩子生命的最早三五年才出現(xiàn)。孩子是用形成“心理原型”的辦法做到的,原型包括個人的永久運動法則,原型的生活樣式則得感謝孩子的創(chuàng)造力,它用遺傳和環(huán)境的影響作為材料。只要這一構想成立,就能讓我可能把一個家庭成員之間的歧義,看作大體上是所有家庭的典型,雖然每一個別案例都有它的不同之處。我認為我的問題解決了,如果能夠指出在每一個孩子的生活樣式里,都有他在家庭系列中的地位的印記。這一事實讓我們可以更加清楚地了解到個性發(fā)展的問題。因為,如果某些品性是和孩子在家庭系列中的位置相諧和的,那么,就不再有什么理由要去為個性的遺傳性格申辯,然后不斷強調(diào)人的個性,是來自人的肛門區(qū)或者任何其他區(qū)。此外,我們不難了解,孩子因為自己在家里的地位,而得到某一明確的個性。獨生子的困難已經(jīng)多少為大家知道,在優(yōu)越環(huán)境里長大,大多受到過分照顧,父母經(jīng)常為他擔心,然后他很快就學會以我唯尊,然后想操控一切。他很快就學到把自己看成中心人物,而且以這樣身份行動。父母的疾病或軟弱常會使情況更加困難。更有可能的是,婚姻上的問題與離婚會造成對孩子社會興趣有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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