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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jié) 鸚哥悲喜錄

鸚哥悲喜錄

蒼 耳

在國人的心目中,籠中鸚鵡一直是會說人話的玩物,專供古代怨女解愁或為閑人消磨時光。按現(xiàn)今的說法,鸚鵡稱得上是“模仿秀”。然而,古今對鸚哥學舌的褒貶卻迥然不同:古人借鸚哥學舌道出一種真相,觸類旁通地引發(fā)一種悲憫;今人更多地將鸚鵡用作道具,借鸚鵡學舌反諷人類自身的可悲。北宋時錢塘有個叫文瑩的高僧,在其所著《玉壺清話》中記述這樣一件事:

一巨商姓段者,蓄一鸚鵡甚慧,能誦《隴客》詩及李白《宮詞》《心經》。每客至,則呼茶,問客人安否寒暄。主人惜之,加意籠豢。一旦段生以事系獄,半年方得釋,到家,就籠與語曰:“鸚哥,我自獄中半年不能出,日夕惟只憶汝,汝還安否?家人喂飲,無失時否?”鸚哥語曰:“汝在禁數(shù)月不堪,不異鸚哥籠閉歲久!逼渖檀蟾衅,遂許之曰:“吾當親送汝歸!蹦颂鼐哕囻R攜至秦隴,揭籠泣放,祝之曰:“汝卻還舊巢,好自隨意。”其鸚哥整羽徘徊,似不忍去。

鸚哥僅一句“汝在禁數(shù)月不堪,不異鸚哥籠閉歲久”,便觸電般打動了段生,令他“大感泣”。倘段生沒有入獄的痛切體驗,并將此身比彼身,他如何能幡然醒悟?說實在的,人類尤其是現(xiàn)代人類囚禁乃至虐殺動物,是很少起憐憫心的。譬如活熊取膽汁,他們在小熊胸前插上管子,讓它吃不飽,以便分泌更多的膽汁。每當他們向籠前伸出鐵鉤,勾住它們的脖頸時,它們就凄厲地哀嚎起來。

白居易在《鸚鵡》一詩中寫道:“竟日語還默,中宵棲復驚。身囚緣彩翠,心苦為分明。暮起歸巢思,春多憶侶聲。誰能拆籠破,從放快飛鳴?”他指述的情形與《玉壺清話》類似,只是筆觸更直接也更淋漓,更貼近被囚者的心理狀況!顿Y治通鑒》記載過這樣一件事:“太后習貓,使與鸚鵡共處,出示百官。傳觀未遍,貓饑,搏鸚鵡食之,太后甚慚。”武則天將鸚鵡放出籠子,讓它與寵貓和平相處,結果鸚哥陷入比籠子更糟糕的危境中:它不但被吃,還讓武后失了顏面。“太后甚慚”什么呢?武后大約出自以下心理:其一寵貓沒喂飽,以致露出兇殘本性;其二鸚哥無故喪命,只能愧對寵兒;其三,何必弄巧成拙“出示百官”?即便“鸚貓互動”表演成功,百官們真的會效而仿之嗎?事實上,哪一朝百官停止過“鸚貓相斗”?區(qū)別僅在于,誰吃掉對方,誰又被對方吃掉。至于何者為貓何者為鸚,全在于權力大小與陰術高低而已。從武周朝看,最大的那只“貓”,一語定乾坤的“貓”,當然非武后莫屬。

在印度古典文化中,鸚鵡是一種充滿智慧的象征,鸚鵡學舌自然也是機智的表現(xiàn)。有一部故事集《鸚鵡故事七十則》,講述的是一個男子外出經商,委托鸚鵡和烏鴉照看自己妻子的故事。然而,男子走后沒幾天,妻子便耐不住寂寞,意欲外出偷情。烏鴉直言不諱地勸阻她,差點被她掐死;而聰明的鸚鵡假裝同情她的處境,告誡她事情一旦敗露,必須像某某人那樣機警地擺脫困境。這引起她強烈的好奇心,于是留在家中聽鸚鵡講述某某人的故事。這只鸚鵡每夜講一個故事,一連講了七十夜,直至她的丈夫回來。在鸚鵡所講的故事中,大約有一半是男女偷情以及如何遮人耳目的事;另一半則與詭計或智慧相關,諸如盜賊的故事、妓女的故事、斷案故事和破謎故事。當然,你可以說,鸚鵡在書中不過是一個敘述線索和講述人,但鸚鵡與烏鴉的對比,不難看出梵語時代的印度人對于二者截然不同的評價。

到了近現(xiàn)代,“鸚鵡”似乎越來越“貶義”了。它之擅長“學舌”,使它遭到人們的普遍鄙視與嘲弄。何以如此?一則,現(xiàn)代人對獨立、自主之人格的要求更加自覺、更加強烈;二則,現(xiàn)代社會擅長學舌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乖巧了。倘把整個“官話”語匯加以審查,便不難發(fā)現(xiàn)那是一個龐大的“學舌”體系。然而,人之學舌與鳥之學舌,畢竟很不一樣。鸚哥學好人像好人,學壞人像壞人,至少不失為一個絕妙的演員。但人就不是這樣了。人無論怎么學舌,學得再好,仍逃不脫一個可憐的奴才。一則前蘇聯(lián)的笑話是這樣說的:莫斯科一男子遛鳥時不小心將鸚鵡弄丟了。那是一只會罵人的鸚鵡,平時他抨擊時政的話早被鸚哥“爛熟于胸”。他想,如果它落到克格勃手中就糟了。該男子想到一個補就辦法,就是緊急在報上發(fā)表聲明:“本人遺失鸚鵡一只,另外,本人不同意它的政治觀點。”

在中國現(xiàn)代史上,有一則因“鸚鵡”而起的“公案”,曾引發(fā)兩派知識分子的激烈爭鳴。這則公案也折射出古今對鸚哥態(tài)度之不同。胡適先生在《我們要我們的自由》一文中,引用了印度佛經里的一段神話:

有一只鸚鵡,飛過雪山,遇見雪山大火,他便飛到水上,垂下翅膀,沾了兩翅的水,飛去滴在火焰上。雪山的大神看他往來滴水救火,對他說道:“你那翅膀上的幾滴水怎么救得了這一山的大火呢?你歇歇吧!丙W鵡回答道:“我曾住過這山,現(xiàn)在見山燒火,心里有點不忍,所以想盡一點力!鄙缴衤犃耍兴恼\意,遂用神力把火救熄了。

胡適是借這個典故以自比或自喻,要學鸚鵡用雙翅灑水救火。他說,創(chuàng)辦《新月》這個刊物,只因為這些人骨頭燒成灰都是中國人,在國家吃緊的關頭,心里有點不忍,所以想盡一點力。

最先撰文嘲諷胡適的是瞿秋白。他在《鸚哥兒》一文中冷嘲熱諷道:“胡適之先生整理國故的結果,發(fā)現(xiàn)了它還會救火,這倒是個新發(fā)現(xiàn)的新大陸。話呢,的確不錯:現(xiàn)在的鸚哥兒都會救火了。第一,因為新大陸是鸚哥兒僑居過的,所以新大陸要有大火的話,它一定要去救。第二,鸚哥兒的‘骨頭燒成灰終究是中國人’,因此,中國正在大火,鸚哥兒也一定要來救的。”瞿秋白批評胡適是他的權利,沒有什么不可以。問題是,秋白先生不該歪曲印度佛經故事,將“灑水救火”扭曲成“用自己的花言巧語來救火”。由此他也避開了正面批駁胡文,卻避實就虛地繞到后面“打棍子”:什么“中國的鸚哥兒現(xiàn)在也學著法國資產階級:也犧牲了自己的‘人權’論的政見,也主張來這么一個國防政府”,什么“中國的鸚哥兒也學著英國的販賣工人的專家,來主張什么聯(lián)合各派的國防政府”,以至于斷言:“中國的鸚哥兒就會這樣學嘴學舌的救火!麄円然鸬恼\心,他們要救中國紳商統(tǒng)治以及國際帝國主義統(tǒng)治的誠心,是值得‘感激’的!”瞿秋白進一步諷刺道:“花言巧語的鸚哥兒,你們的‘人權’‘自由’還要騙誰呢?鸚哥兒呵鸚哥兒!你們還不如兔兒爺。兔兒爺有一種特別的騙人的本事!它們遇見什么危險的時候,立刻用兩只小巧的前腿,把自己的很美麗的紅眼睛遮起來!比绱藱M加發(fā)揮,已與胡文的原意風馬牛。這種亂扣帽子的批評文字非但交不上火,反而最易傷到自己——削弱甚至剝奪別人發(fā)聲的權利,等于給自己建好“囚牢”。秋白最終因信仰而遭到槍殺,實在是為這一論爭補寫了一個血的注腳。

胡文和瞿文對鸚鵡的態(tài)度是一正一反,褒貶鮮明。應該承認,瞿秋白這一觀點背后有陳獨秀的影子,以及整個左翼陣營的影子。

在此之前,胡、陳兩位老友圍繞一場“大火”,發(fā)生了“水火不容”的尖銳對峙,幾近絕交。1925年底,《晨報》館被群眾焚毀。陳獨秀認為燒的應該,并反問胡適:“你以為《晨報》不該燒嗎?”胡適寫了一封長信給陳獨秀,措辭嚴厲地說:“幾十個暴動分子圍燒一個報館,這并不奇怪。但你是一個政黨的負責領袖,對此事不以為非,而以為‘該’,這是使我很詫異的態(tài)度!焙m沒有忘記佛經中的那只鸚哥兒,他在信中仍以“救火”的口吻說:“《晨報》近年的主張,無論在你我眼睛里為是為非,絕沒有‘該’被自命爭自由的民眾燒毀的罪狀;因為爭自由的唯一原理是:‘異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眾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眾人之所非未必真非’。爭自由的唯一理由,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異己的意見與信仰。凡不承認異己者自由的人,就不配爭自由,就不配談自由。”胡適如此苦口婆心,不過是在重復五年前他與獨秀等人共同發(fā)起的《爭自由宣言》,希望“此火”以后不要再“燒”了。他說得確實很懇切、很傷感,但并不綿軟,而是軟中有硬:“我們兩個老朋友,政治主張上盡管不同,事業(yè)上盡管不同,所以仍不失其為老朋友者,正因為你我腦子背后多少總還同有一點容忍異己的態(tài)度。……如果連這一點最低限度的相同點都掃除了,我們不但不能做朋友,簡直要做仇敵了!

胡適信奉實用主義哲學,但他其實是一個理想主義者,更多的是透過西方語境看中國現(xiàn)實。他筆下的鸚哥兒確乎可愛,而且懂得“容忍”:兩群“鸚哥”盡管顏色不同,叫聲不同,但不必相互攻擊、打壓,而應同“屋”共存。獨秀畢竟數(shù)次坐牢,是一個充滿烏托邦激情的批判現(xiàn)實主義者,即便在監(jiān)牢中,他發(fā)出的聲音也是尖厲的——無論法庭上的辯訴狀,還是諷刺詩《金粉淚》《國民黨四字經》,都是如此。魯迅固然以“放火者”著稱,但魯迅眼里的現(xiàn)實,皆為歷史的倒影和狐魅所致,是文化骨子里的“髓”出了毛病。他更像一個冷峻而絕望的療救主義者。在《談皇帝》一文中,他談到“紅嘴綠鸚哥”——那是菠菜在民間的奇怪別名,是專門用來對付皇帝的:

往昔的我家,曾有一個老仆婦,告訴過我她所知道,而且相信的對付皇帝的方法。她說——“皇帝是很可怕的。他坐在龍位上,一不高興,就要殺人;不容易對付的。所以吃的東西也不能隨便給他吃,倘是不容易辦到的,他吃了又要,一時辦不到;——譬如他冬天想到瓜,秋天要吃桃子,辦不到,他就生氣,殺人了,F(xiàn)在是一年到頭給他吃菠菜,一要就有,毫不為難。但是倘說是菠菜,他又要生氣的,因為這是便宜貨,所以大家對他就不稱為菠菜,另外起一個名字,叫作‘紅嘴綠鸚哥’!

“愚婦”們用“愚君”的辦法來對付皇帝的“愚民”,看起來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似乎真的要與皇帝作對了:這“呆不可言的皇帝,似乎大可以不要了”。其實不然!八詾橐械,而且應該聽憑他作威作福。至于用處,仿佛在靠他來鎮(zhèn)壓比自己更強梁的別人,所以隨便殺人,正是非備不可的要件。然而倘使自己遇到,且須侍奉呢?可又覺得有些危險了,因此只好又將他練成傻子,終年耐心地專吃著‘紅嘴綠鸚哥’!痹谶@篇雜感中,魯迅意在諷刺以“圣人之徒”自居的儒家:“儒家的靠了‘圣君’來行道也就是這玩意,因為要‘靠’,所以要他威重,位高;因為要便于操縱,所以又要他頗老實,聽話!

但無論如何,“御膳房”里做菜,是免不了要出差錯的,這就有殺頭之虞。倘直言那“紅嘴綠鸚哥”,原本就是菠菜,恐怕更要坐牢殺頭了。因為刀把子畢竟操在“愚君”手里,況且史上的“愚君”并不全“愚”。據(jù)說,有一天吃慣了“紅嘴綠鸚哥”的皇帝,忽然想起這美味,便讓御廚速速做來。結果御廚真殺了一只紅嘴綠鸚哥,皇帝吃后感覺味道不對,這哪有菠菜的滋味?于是一怒之下殺了御廚。魯迅不是先知,尤其晚年,他身處黑暗的“鐵屋子”中,心中是有個烏托邦的,但卻未曾親歷未曾踏勘,以致寫下《我們不再受騙了》,若干年后仍被證明“還是受騙了”。

而胡適的一生更讓人玩味。早年的胡適確乎勇毅,在遠離“御膳房”的地方發(fā)出“民主與自由”的吶喊。中年的胡適依然勁健,依然清醒,他要做振翅灑水的鸚鵡去“救火”,鼓吹“好人政府”,抨擊“壞人政府”扼殺言論自由。只是有些“世故”了,學會了跟“御膳房”打交道,“廚藝”日益精進,即便“西紅柿”或“花莖甘藍”,也能做成一盤色香味俱佳的“紅嘴綠鸚哥”了。這似乎注定了晚年胡適之“不幸”:近年從臺灣解密的檔案中發(fā)現(xiàn),50年代蔣介石分九次給胡適美金,每次五千,共四萬五千美金。他至少有被收買之嫌,但他仍以“獨立學者”身份發(fā)文吹捧“御膳房”。例如,吳國楨在美國《Look》雜志,用英文發(fā)表《在臺灣你們的錢被用來建立一個警察國家》一文后,胡適去信譴責吳國楨,并用英文撰寫《臺灣有多么自由》一文發(fā)表在《新領袖》雜志,極盡文飾吹捧之能事。問題是,“愚君”心知肚明,他對這個“御廚”的兩面性看得更透,在《蔣介石日記》中有這樣的話:“對于政客以學者身份向政府投機要挾,而以官位與錢財為其目的!凰湾X就反腔,而胡適今日之所為,亦幾乎等于此矣,殊所不料也?傊,政客既要做官,又要討錢,而特別要以‘獨立學者’身份標榜其清廉不茍之態(tài)度。甚嘆士風墮落,人心卑污,今日更感蔡先生之不可得矣。”

法國詩人阿波利奈爾寫過一篇小說《阿姆斯特丹的水手》。在這篇小說中,他講述一個無辜水手莫名其妙陷入一樁綁架殺人案。這個可憐水手無法證明自己清白,在絕境中只能自戕以死。最后,法官找到唯一有利于水手的證據(jù)是:水手的一只鸚鵡不斷重復著死者最后一聲辯白:“我是清白的!我是清白的!”你覺得這荒誕不經嗎,還是太黑色幽默?但凡身陷并糾纏于歷史語境中的人,誰敢說自己身上沒有“鸚鵡基因”,并且是絕對“清白”的?

2013年4月6日

《隨筆》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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